台海网4月8日电 据泉州网报道,我省唯一批准的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再次取得好成绩!记者近日了解到,自2018年11月15日试点启动以来,截至3月26日,石狮市场采购贸易出口2148个标准箱,价值2.191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4.77亿元。
据了解,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启动后,外贸企业热情高涨,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截至3月26日,共有4222家外贸企业参与了市场采购贸易模式的出口备案。其中,供应商4099家,外贸公司94家,货运代理公司19家,报关公司10家。主要备案商品包括服装、鞋、配件、塑料制品、电子产品、日用品、皮革袋等。此外,南平市和县在石狮市设立了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德化陶瓷博物馆将在石狮设立特色工业出口区,选址已完成。
面对市场采购贸易模式的新业务,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发展。如石狮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服务职能,提供上门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整理相关申请材料,提供一站式便利注册;泉州海关探索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模式监管模式,引入定制通关指导,加强原产地可追溯性,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成为新的外贸引擎。
接下来,我们将在买卖两端努力,不断丰富市场商品类型,优化国际贸易商业环境,改善港口清关环境,创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石狮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将继续加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大力引进外贸企业、生产企业、综合服务企业、跨境贸易服务机构等,建设福建特色博物馆和泉州特色产业出口博物馆,实施电子锁和区域流通监督清关,开放厦门-石湖分公司、新外贸航线,开放预包装食品出口渠道,加快形成全国买卖出口商品贸易模式。
名词解释
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是指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市场集聚区采购的价值不足15万美元(含15万美元)的贸易模式,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货物清关手续。
与一般贸易模式相比,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免征增值税,解决市场商户单小、杂项、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实现国际贸易;二是门槛低,供应商、买方不需要深入参与实质性外贸环节,无国际贸易能力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简单地参与外贸;三是实现清关便利化,简化报关分类、报关、检验、放行,使商品快速进入国际市场;第四,跨境人民币结算,突破了谁出口,谁收集外汇的限制,允许多主体收集外汇,市场商户、委托代理公司、买方可以收集外汇。
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批准的集群面积为1100亩。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企业应在石狮行政区域内注册,申请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记录登记经石狮商务部门审核,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经海关、税务、外汇部门确认,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产品不限于纺织服装。(王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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