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利弊)

市场需求

常熟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作为国内专业的流通市场(义乌小商品城、海宁皮革城、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常熟国际服装城),商户不是商品生产企业,而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经营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这些市场经营户以及境外采购商本身,多都属于个体经营户,进出口双方多数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难以按现行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必须由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导致采购主体与贸易主体脱节;而且采购多为小批量、多品种,每个集装箱的商品较多,如果每种品类都申报和报检,将带来巨大的人工、时间成本,也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如果按现行的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既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通关成本,又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专业市场国际采购的特点加上小商品的特征使得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传统的贸易方式不适应专业市场的出口。

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要求,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分三批将义乌小商品城、海宁皮革城、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江苏省常熟服装城、广东省广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山东省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湖北省武汉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河北省白沟箱包市场等8个市场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定义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要求

特定经营区域

根据国家八部委试运行规定的区域。

特定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八部委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文件精神,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需要先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主体适用范围是指注册地在专业流通市场的外贸流通企业,经市场主管部门商务局以及专业市场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在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各项业务。

特定通关地

市场采购贸易属于特殊区域监管,目前主要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报关单限额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将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由小商品市场一贯采有的旅游购物出口贸易方式项下的5万(含5万)美元提高至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基本流程

备案环节

参与到市场采购贸易中的商户、外贸公司、货代、报检代理、报关代理等企业,必须先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备案”,以实现进出口商品的备案。同时,各主体备案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到信息监管平台做“企业备案变更” 。操作步骤为:

登陆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监管平台

点击进入主页面“主体备案”并递交相关材料。

商户即进入“主体备案”子菜单下的“商户备案”,输入供货商完整的工商注册号,系统会自动调出供货商的工商注册信息,如果不能自动调出,则不允许注册,需要工商局导入基本信息,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可以在“商户备案进度查询”功能中查询审核进度。审核完成后可以用填写的登录名在主页面的“平台入口”登录本系统进行相关权限下的操作。

外贸公司、货代、报检代理、报关代理进入“主体备案”子菜单下的“主体备案”,输入企业完整的工商注册号,系统会自动调出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如果不能自动调出,则不允许注册,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导入基本信息,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可以在“主体备案进度查询”功能中查询审核进度。审核完成后可以根据填写的登录名在主页面的“平台入口”登录本系统进行相关权限下的操作。

交易环节

采购订货

境外采购商与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外贸公司)签订合同,预付定金,并要求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境外采购商指定的收货截止日期前,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无自营进出口权限的商户,信息监管平台录入生成“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提交给受托外贸公司,外贸公司收到委托后确认无误确认该委托协议,有疑义可驳回给商户修改。商户委托外贸公司进行组货装箱、报检、报关等业务。

信息录入

登陆信息监管平台,进入“交易管理”下的“交易登记”界面,填写采购商和组货公司,在新增商品里添加商品信息,点击“添加”即可添加新增商品信息。点击“保存”即保存该交易单信息,然后点击“提交”即可将交易单提交至管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即可看到交易信息。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发现接收到的交易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不一致是退回交易单,商户修改填写交 交易信息后再重新提交交易登记。

委托收货

境外采购商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利用自有外贸仓库或租用外贸仓库收货、验货。

组货环节

(一)有自营进出口权限的市场经营户

自行录入交易信息,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后,进入组货管理进行“组货”、“组货单查询”等操作。

(二)无自营进出口权限的商户

录入交易信息,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后,流转至其委托代理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进行组货管理“组货”、“组货单查询”等操作。由自营的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直接或委托货代公司向船公司预定船期和舱位,并联系集装箱卡车,办理货物的交割和交(承)运手续,将多种货物组柜装箱至市场采购贸易指定监管作业区。

通关环节

(一)报检

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市场经营户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凭报检资料,直接或委托报检公司向专业流通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报捡。

(二)报关

直接或委托报关公司向市场采购贸易指定监管作业区海关报关出口;除应在“发货单位”栏填写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名称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采购商身份信息。

(三)查验施封

自营的市场经营户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可以在平台“组货管理”中跟踪“报关单状态”。在获得海关放行单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将货物运至市场采购贸易指定监管作业区接受查验(抽验)、施封。

(四)转关放行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市场采购贸易指定监管作业区办理转关出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检验手续和核销手续,以进入港区、装船出运。

(五)核销

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市场采购贸易信息监管平台对贸易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贸易行为真实合规。

(六)免税备案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应在出口报关单海关结关后,在信息监管平台“交易管理”下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中生成提交“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代为或者商户自行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七)结汇

A、开户

(业务操作前就须完成的动作)依法办理商事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个人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因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外汇业务,需到金融机构办理外汇结算账户开户手续,须提交的资料有:

开户申请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ƒ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结汇

凭以下资料即可到金融机构办理收、结汇业务:

个人贸易结/购汇申请书

‚进出口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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