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近期,镇工信科商局联合市商务局举办了多期市场采购分享会,不仅向与会者进行政策宣讲,也邀请有多年市场采购经验的外贸企业代表、会计公司以及银行代表分享经验、解答疑问。
▼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中山市古镇利和灯博中心)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并在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全(简)称“市场采购”。
▼
哪些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三)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以上除外的商品都可以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市场采购贸易的优点?
I. 免出口增值税 — 免征不退。
①解决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
②为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新增阳光通道。
II. 通关便利 — 简化申报。①实行简化申报,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②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③全国通关一体化。
III. 收汇灵活 — 允许多主体收汇。①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现金除外)。
②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灯都古镇编辑部编辑:薛雅静
责编:小米
执行总编辑:袁新强
总编辑:梁泳彬
素材来源:镇工信科商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