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在业务往来时常常存在无票采购,像收购都是从个人那里来的,其实正常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但这样的情况很多。比如再生资源回收,回收的时候是个体户还好点,如果是个人回收就成了无票采购,而且还是大量的无票采购。当然政府对这样的无票采购是允许的,甚至很多政府都可以为再生资源行业的企业开具免税的收购票,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商贸行业无票采购非常正常,虽然价格会低一点,但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负压力还是很大,而且还会涉及到不能增票的情况,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现有地方政府针对商贸行业实行总部经济招商,出台税收奖励和核定征收政策,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7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41%,当月纳税,次月就能得到奖励。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4%,再按照25%的应税率进行纳税,核定税率1%。
举个例子,企业当月开票1000W,没有进项,需要缴纳:
增值税1000W/(1+13%)*13%=115.04W
附加税115.04W*12%=13.80W
所得税核定1000W*4%*25%=10W
一共需要纳税138.84W
次月增值税最高可以得到奖励115.04*41%*70%=33.02W
对于无票采购的企业不但可以解决企业的增票问题,还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核定征收后就不需为了成本发愁。需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为4%,还要出具《核定事项通知书》,但是这边还需要1.5%的费用,相当于所得税为2.5%,也可以为企业节省不少税。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懂税帝》了解或咨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