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5月12日消息,近日,义乌等地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暂时不能通过海关监管代码1039报关部分防疫物资,但仍可以在义乌等市场购买相关防疫物资,并通过一般贸易(海关监管代码0110)等方式报关出口。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非医用口罩出口需要满足相关质量监管要求,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简化申报等通关便利措施。
2014多年来,为了提高部分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帮助国内贸易商家进行对外贸易,商务部等部门在浙江义乌、广州花都等14个地方进行了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果。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是一种新的贸易模式,非常适合多品种、小批量出口商品,但不能包括需要征收出口关税、实施检验检疫措施的商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停止以市场采购贸易的形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的监督。这是一项不影响主流商业渠道出口的临时措施。商务部将继续加强质量监督,有序扩大防疫物资出口,更好地支持各国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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