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无需退税(贸易街贸易市场)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作为中国迄今为止唯一“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备受关注。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每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审议,都会有相应的增补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增加了相关内容,这其中就包括海南自贸港封关运行后,内地入岛货物,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针对性内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获通过,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和试点尝试,将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最晚将于2025年封关运行。

表决通过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时,距离2020年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仅仅过去了半年。

据新华社报道,《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市场采购贸易无需退税(贸易街贸易市场)

“这个立法进程进展得很快,看得出各方面都很重视,都在积极推进,毕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市场主体的角度而言,海南自贸港立法后,很多事就都有依据,不确定性就变小了。”一位长期在海南投资的央企业务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个人认为,海南自贸港立法,是将一系列制度创新、试点举措予以法律保障的有效手段。

市场采购贸易无需退税(贸易街贸易市场)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于2020年底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并对社会公众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一个多月后,草案进入三审程序。

退还“两税”

每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审议,都会有相应的增补内容。2021年4月,二审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建议稿中,即增加了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发展方面又作了新的有针对性的规定。记者了解到,这些针对性的规定,既包括明确海南自贸港定位的内容,也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简并税制、促进税收公平的有关内容。

这其中,最具针对性的“增补内容”,即是提出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我们最关心这一条,这是对我们企业有实质性影响的问题。”一位央企贸易业务在海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每年都从内地采购货物商品,而后进入海南开展业务。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封关运行,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运营管理模式。届时,海南自由贸易港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商品外,将实现“全岛零关税”,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但是,内地的商品在进入自由贸易港之前,已经被征收了消费税和增值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觉得,在很大程度上,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商品和封关运行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有某种意义和实际上的不平等,三审送审稿的这个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前述央企在海南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口放权尝试

“由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行之后,‘一线’是放开的,全岛零关税,因此,进口一直是受到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即便是在封关运作之前也一样,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当下一些事关进口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尝试都在进行当中。”海南一家大型国有进出口企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会同海南省有关部门,对进口许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创新和尝试。这其中,就包括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同样是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

根据这两项制度创新的设想和安排,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和机电进口许可管理取消后,均由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做好统计监管、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自行管理。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该项工作由商务部牵头,海关总署参加,共同推进。目前,相关文件已经下发,有关方面正在进行相关工作。

外贸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根据当下进口管理的监管框架,在内地,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机电进口许可证,都须由商务部审核发放。

“这其中需要特别注意,创新政策规定的范围是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前述央企在海南业务的负责人提醒记者,这其中有两层考虑需要注意:一是在正式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全域内,全部都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二是在封关之前,海南自贸港范围以内,已有相应地区试点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这部分地区就可能是上述政策创新尝试的主要实施区域。”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域内目前试点“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有哪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杨浦港保税区”。而对于这项尝试的前景,他表示,要长期观察、谨慎理解。“毕竟海南自贸港是制度集成创新,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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