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七项措施》
1.市场采购贸易支持第三方代理收汇。
2.市场采购贸易支持个人外汇结算,且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3.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系统或过电子邮件等远程渠道办理。
4.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建设,鼓励银行机构接入平台服务企业,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
5.支持银行机构提供结售汇及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服务。
6.支持金融机构为市场采购贸易企业提供外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7.支持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提供相关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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